符合升學優待辦法第9-2條獎學金申請

依據教育部「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第9-2條,條文如下:

「符合第八條或第九條之學生,於其就讀國內大學數理相關學系期間,每學年度名列該學系該年級前三名者,依其名次每一學年發給新臺幣二十萬元、十萬元、五萬元之獎學金。
前項獎學金之發給期間,不包括轉換學校及延長修業年限。」
 
請就讀數學系老國手符合者由就讀學校發文至教育部國教署辦理申請,需檢附資料如下:
1. 獲獎證書影本
2. 成績證明
3. 印領清冊(附件1)
4. 申請表(附件2)
 
法規來源:教育部(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_print.aspx?PCode=H0060021)「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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