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格:符合下列二條件的我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學學生(不含國民小學)
(1) 具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
(2) 在2023年6月30日前,年齡不超過20歲。
備註:曾擔任國家代表隊參加國際物理奧林匹亞競賽者,若資格符合得參加國內初選、複選競賽和決選研習營,但不得再次擔任國際物理奧林匹亞競賽國家代表隊。
二、報名日期:自111年10月1日起至10月14日止,凡對物理有興趣之學生,均可向所就讀學校自由報名,各校報名人數不限制,由就讀學校彙整名單,電子郵傳至natalie@ntnu.edu.tw(信件主旨:2023物奧初選報名-學校全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者,由各該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名。
三、考試時間:民國111年11月5日(星期六) 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四、考試地點:(考生可任選考區,10月14日報名截止後不受理變更考區。)
考 區 | 試 場 | |
1 | 臺北區 | 建國高中 |
2 | 桃園區 | 武陵高中 |
3 | 新竹區 | 新竹高中 |
4 | 臺中區 | 臺中一中 |
5 | 彰化區 | 彰化高中 |
6 | 嘉義區 | 嘉義高中 |
7 | 臺南區 | 臺南一中 |
8 | 高雄區 | 高雄高中 |
9 | 臺東區 | 臺東高中 |
10 | 花蓮區 | 花蓮高中 |
11 | 宜蘭區 | 宜蘭高中 |
12 | 金門區 | 金門高中 |
五、考試範圍:99課綱之高一基礎物理、高中物理的『力學』(含流體)及『熱學』為範圍。
六、錄取人數:約400名,為調衡性別差距,少數的單一性別人數將增額錄取達10%。
七、獎勵:
(1)發給初選入選證書。
(2)入選學生除發給訓練教材第一、二冊外,並由承辦單位聘請大學物理教授,定期輪流前往各區中學指導研習。平時則聘請各區學校之優秀物理教師予以輔導。
(3)初選成績居前20%者,發給成績優良證書,已領有初選入選證書者,不重覆發送。
(4)凡參賽者,發給參賽證明。
八、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變化,考試前考生請務必關注物理奧林匹亞官網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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